鉴于目前,个别网络媒体持续发布关于深圳市萱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不实言论,严重影响本公司长期形成的良好声誉及品牌形象,产生了极其恶劣的负面影响,诸如“萱嘉涉嫌传销”、“涉嫌传销安幕茵遭查”、“因涉传被冻结账户的萱嘉生物是否会步幽美生物后尘”、“深圳萱嘉生物涉嫌传销被冻结1500万元”等不实言论,现本公司严正声明如下:
一、基本事实情况 (一)2020年8月至10月期间,国内许多网络媒体纷纷转载了有关“萱嘉生物涉嫌传销安幕茵遭查,被驻马店法院冻结1500万”、“深圳萱嘉生物旗下“安幕茵”涉嫌传销遭市场监管部门查处并被法院冻结银行账户”等不实消息。消息中引用了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法院在2020年6月28日根据驻马店市市场监督局非诉行政案件申请(此前驻马店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萱嘉生物、姜秀云女士、张嘉恒先生的所谓“涉嫌传销安幕茵”行为立案调查),为了“防止被申请人转移或隐匿涉案资金”,作出冻结萱嘉生物、姜秀云、张嘉恒银行账户的行政裁定书的信息。 (二)驻马店市市场监督局后来已经调查清楚萱嘉生物、姜秀云女士、张嘉恒先生与所谓“涉嫌传销安幕茵”案件无关,于是撤销了该案件,同时向法院申请称现因案件事实已经查明,已不需要对上述资金账户冻结,依据法律规定,解除对上述冻结的账户的查封。法院于2020年7月28日作出裁定,解除了对萱嘉生物、姜秀云女士、张嘉恒先生银行账户的冻结措施。 我司就上述情况给驻马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去了《查证函》,请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上述事项进行查证。在7月27日得到驻马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关于查证函的回复》,回函内容可知“市场监督管理局经过调查处理,证实安某的传销活动与我司无关,并且证实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7月28日向驻马店驿城区人民法院申请将我司相关所有银行账户全部解除限制措施。
在国家裁判文书官网并无相关文书。证据如下:
1、搜索“深圳市萱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并无相关文书
2、搜索相关推文中的“(2020)豫1702行审25号”同样没有相关文书
本公司致力于“超分子溶剂”、“超分子催化”和“超分子材料”的研发及生产,科研成果广泛应用于生物医药、美妆、保健食品、医疗器械、日化原料和食品添加剂等领域,本公司积极响应国家鼓励创新创业政策的同时,亦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本公司、本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嘉恒教授及其他股东从未涉及传销和虚假宣传行为。本公司严厉谴责相关主体及个别媒体捕风捉影未经核实虚假报道、甚至捏造不实言论的行为。上述行为严重侵犯了本公司名誉及品牌形象,本公司已委托律师事务所进行维权,将持续对上述侵权主体和媒体进行取证,采用法律手段维护正当合法权益。同时,本公司在此呼吁相关主体立即停止发表及转载不实言论,以严谨、理性的态度面对网络信息,切勿传谣、信谣!
特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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